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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時間每日9:00am-9:00pm
確認資訊
確認入住日期、房型有無空缺
經確認資料後,請再進行匯訂
【匯款帳號】
台北富邦台中分行 012
戶名 / 洪秀慧
帳號 / 707168 761577
訂金付款
3日內匯30%訂金至指定帳戶
餘額於當天CHECK IN時付現
務必來電告知
匯款金額及帳戶後五碼
【注意事項】
- 3天內未預付訂金則恕不保留原預訂房間,亦不另行通知取消訂房。
- 訂金收取標準:訂金為總房價之30%。(遇農曆過年、特殊節日或連續假日例外,以現場公告為主)
- 更改訂房:入住日前3天內(不包含入住當天),恕不接受更改住宿日期、房間數。
- 單筆訂房欲延期僅限1次,保留訂金期限為6個月,選擇保留訂金之訂房恕不再接受改為退款。若未能於期限內擇期入住,視同放棄住宿權利,恕不再退還訂金。
【入住與退房】
-
入住( check in )時間 15:00 ~ 20:30
辦理登記時,請出示證件
非規定時間入住,敬請來電告知
-
退房( check out )時間 11:00 前
延後退房費用為 1000元 / 小時
- 室內禁煙,如有需要請至戶外。
- 禁止攜帶寵物入住,違者強制退房不退費。
- 嚴禁煙火,國家公園內不可燃放沖天炮、煙火等。
- 晚間10點後請降低音量,維護居住品質,共享美好寧靜的休憩環境。
- 禁止破壞或偷盜,行館內部設施、裝飾及毛巾、浴巾等,若有短少或損壞,需照價賠償。
- 嚴禁違反善良風俗之行為,請勿大聲喧嘩、飲酒、轟趴等,違者經勸導無效,則強制退房不退費。
- 貴重物品 請自行保管,行館不負保管責任,貴重財物 建議隨身攜帶。
- 隨手關閉電源,響應節能減碳,離開房間時請關閉空調等電器電源。
- 若需 旅遊 或 其他相關資訊 及 服務 請告訴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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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宿 各物品、裝飾配件及毛巾、浴巾請勿攜回,如有短少者,需原費收費;
若有需求要帶回,請洽管家以貴賓價購買,毛巾每條 100 元,浴巾每條 200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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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行館為合法登記民宿,敬請遵守相關法規
交通部觀光局「民宿管理辦法」第二十九條:
- 有危害國家安全之嫌疑者。
- 攜帶槍械、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者。
- 施用煙毒或其他麻醉藥品者。
- 有自殺跡象或死亡者。
- 有喧嘩、聚賭或其他妨害公眾安寧、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行為者。
- 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拒絕住宿登記而強行住宿者。
- 有公共危險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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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取消訂房請務必來電告知,根據交通部觀光局定型化契約標準,取消規範如下: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-13日前取消者,民宿退還已付訂金7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-9日前取消者,民宿退還已付訂金5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-6日前取消者,民宿退還已付訂金4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-3日前取消者,民宿退還已付訂金3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民宿退還已付訂金2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者,已付訂金全部不得請求退還。
- 備註:
住房當日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,依中央氣象局針對 恆春地區 或 旅客居住地 發佈陸上颱風警報、地震、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前往,可選擇保留訂金(6個月)或退還訂金全額。凡退款則須酌收NT$ 30元手續費,扣除後餘額再行退還。